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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东汉经济 5千万人口黄河流域90% 牛耕铁农具 东汉晚期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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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4 11: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两汉时期的经济(公元189年)
在共同推翻秦朝之后,刘邦又在中原逐鹿中打败项羽,于公元前202年统一全国,建立了汉王朝。汉朝包括了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9年)和东汉(公元25年-220年)两个阶段,长达400多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统治时期,具有极其重要的开创意义。汉王朝在亚欧大陆的东部建立起一个幅员千里的帝国,声威之显赫不亚于大陆西部的罗马帝国,构成了古代文明中光辉灿烂的一幕。

1.农业和农民经济
(1)两汉农业生产
春秋战国之际,中国的农业生产力有了飞跃发展,牛耕和铁农具的广泛使用,标志着农业的重大进步。两汉时期,牛耕和铁农具在全国得到推广,使用更为普遍,汉武帝时,搜粟都尉赵过在京城长安和三辅地区,教老百姓使用2牛3人的耦犁法耕田。

东汉章帝时,王景做庐江(今安徽中部)太守,"教民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给",东汉人崔寔记载辽东地区犁耕的使用,"今辽东耕犁,既用二牛,两人牵之,一人将耕,一个下种,二人挽耧,凡用二牛六人",
远在岭南的九真地区(今越南中部),东汉初年也开始使用牛耕。

汉代牛耕的普及,还可从考古材料中得到验证,内蒙、山东、江苏、河南、陕西等地出土的汉墓壁画、画像石,都多次发现有牛耕的图画,足以反映牛耕在汉代普及之广。

铁器在汉代农业生产中也得到重视。汉武帝为了推动农业的改良,在中央的大司农设置了铸铁之官,同时在全国44个郡县设置了铁官,"作铸铁器,给用甚众".两汉的水利工程建设甚丰。

据《史记.河渠书》的记载,"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而关中辅渠,灵轵引堵水;汝南、九江引淮,东海引钜定,太山下引汶水,皆穿渠为溉田,各万余顷。佗小渠披山通道者,不可胜言",

汉代修渠灌溉相当普遍。关中地区的水利灌溉最为发达,汉武帝时,关中开凿了许多规模较大的灌溉渠道。联系关东和长安的漕渠,全长300余里,历时3年建成,使关东到长安的漕运时间缩短了一半,使沿渠万余顷土地得以灌溉。为灌溉长安周围的农田,还修建了龙首渠和六辅渠。其中龙首渠采用了井渠法,民工在地面打井,井下水道相通。最著名的渠道是太始二年(公元前95年)开凿的白渠,灌溉面积达四万余顷,百姓受益很大,作歌以颂。东汉官民对原有的水利设施加以保持和修复,还兴建了许多陂塘河渠,光武帝时重修汝南地区的鸿隙陂,使几千顷农田变为鱼米之乡。此外,如庐江郡的芍陂,下邳国的蒲阳陂,会稽郡的镜湖,都是有名的水利工程。

一些考古遗址里,像四川彭山和成都等地发现的东汉墓葬里,都有水田和池塘组合的模具,上面还有水渠和闸门,这说明南方各地也在广泛使用小型灌溉系统。
黄河的治理是两汉时期一项规模浩大的水利工程,西汉文帝和武帝时,黄河两次决口,为害很大,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征调了几万民工修治,使此后80多年里黄河都没有大水灾发生。东汉初年,明帝任用王景治理黄河,调集了几十万民工,在荥阳以东至千乘(今山东高青北)海口千余里的河段上修渠筑堤,消除了为害几十年的水患,此后800余年黄河没有改道。

在农业生产工具和农业技术方面,秦汉时期也取得了重大成就。赵过推广的耦耕法,由3人2牛协作而成,2人在前牵2牛,1人在后扶犁,这种简单协作的劳动方法比较适合于农业家庭生产。赵过还提出了代田法。据《汉书.食货志》的记载,这种方法是把1亩土地分成3条甽,宽1尺,甽上是垅,也宽1尺,用垅边的杂草沃土来给甽里禾苗壮肥,耐风耐旱,同一块地上的甽陇年年调换,来恢复地力,因此叫作代田法。代田法配合牛耕,都属农业投入密集型草方面的改进。这样精耕细作,使耕地单位面积的产量有很大提高,每亩产量可超过普通田1斛到2斛。代田法适合于黄土高原,在关中和西北得到推广。史载,当时"边城、河东、弘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足见收益不少。汉成帝时,汜胜之又在代田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区田法,这是一种强调劳动密集型的种植方法,把土地划成数寸大小的小块,挖成沟坎,多灌溉,多施肥。区田种植以小块田为单位,山陵、高陂地都可以开荒区种,又能充分利用水,适合干旱地区。区种的收获量远高于一般方法,最高可达一亩百斛。东汉时,农耕器具又有改进,在中原地区,牛耕改用短辕的1牛挽犁,比长辕的2牛抬扛要方便许多。全用铁制的犁铧已大量使用,省力耐用,利于深耕。此外还有用来锄草的曲柄锄,收割庄稼的大镰刀,都是新的创造。
汉帝国幅员广阔,各地农业生产差别很大,还有许多落后地区仍然使用耒耜耕种,1人所耕不过10亩,效率很低,一些地区甚至还保留有刀耕火种式的原始农业。

当时黄河流域,是全国最先进的农业生产区域,也是全国经济重心所在,西汉人口的90%以上都分布在北部黄河流域,其中豫州一地,面积仅占全国的1/50,而人口却占全国13%以上。

以豫州与江南的扬州豫章郡相较,豫州的大小只及豫章郡的一半,而人口已达750多万,是后者的20多倍,足证南北人口分布之悬殊。

东汉时期,南方人口显著增加,扬州人口从320多万增至430多万,荆州人口从350多万增到620多万,益州人口从470多万增到720多万,而北方人口除冀州有增加外,其它各处都呈减少的趋势,说明这一时期全国人口有南移的趋向,而南方人口的增长更促进了南方地区的开发,减少了南北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但终汉之末,北方黄河流域仍然是全国的经济重心,大部分人口还集中在黄河中下游一带。

两汉农业生产在古代世界处于领先之列,在中国农业漫长悠久的历史进程中有着非常卓著的地位。两汉人口已有比较可靠的历史材料记载,西汉人口数字以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 年)的记录最高,当时全国人口已达59,594 ,978口。东汉时期的户口最高统计数字,是桓帝永寿二年(公元156年)的人口记录,全国人口为50,066 ,856口。两汉时期,中国人口首次突破了5千万,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水平,而以后近1千年里,中国人口数量也一直在这个水平上徘徊不前。汉代人口高峰的出现,反映了这一时期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取得了巨大的飞跃。全国粮食总产量和农民每户平均粮食生产量都有很大提高,足以在两汉400多年里维系5千万人口的粮食消费。

与当时西方相比,罗马帝国在公元200年左右达到人口全盛时,估计有4600万人口,比之两汉最高时还少1千多万。当时欧洲人口估计有3 ,600万人,罗马帝国统治下的欧洲人口则有2 ,800万,都比汉帝国少得多。汉代农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基本是互相促进的关系,人口增长推进了农业的发展,加快了荒地的开发。生产工具的改良,粪肥的利用,水利的兴修,这些卓有成效的农业实践经验奠定了中国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特色,影响深远,直至本世纪初中国农业生产仍未能从根本上突破汉代开创的精耕细作下的小农家庭劳动形式,在生产工具和资源投入上并无重大改进,这固然说明了汉代农业生产的成熟,更反映了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民是人口的主体,人口的增长推进了农业的发展,而新增粮食主要用于新增人口消费,积累很少,所以精耕细作下的传统农户家庭经济不能摆脱人口压力。农业进步虽在汉代达到很高水平,却再难以有根本上的突破。

(2)农民和农民经济

客观地估计,汉初是以自耕农为主体的社会。

当时社会刚开始从战乱中恢复,田园荒芜已久,人口流失,农民很容易得到土地,汉朝政府也采用一些措施扶植自耕农,轻徭薄赋。汉武帝时开始,土地兼并成为严重问题,小农破产流亡者很多,但直到东汉晚期以前,两汉农民中大约仍以自耕农为主。
东汉晚期开始,随着大土地占有制的迅猛扩张,农民越来越向佃客、部曲转化,自耕农已不占主要地位。

佃农的数量也不少。武帝初年,董仲舒说,商鞅变法之后,"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破产农民只能租种豪民的土地,交纳一半的收获作为地租,而国家对自耕农仅征"十五税一"的田租,佃农负担沉重,过着"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豕之食"的痛苦生活。自耕农、佃农,在身份上都是自由农民,秦统一后将个体小农称为"黔首",秦汉统治者都执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对小农人身上没有什么限制,农民可以自由买卖土地,出卖个人劳动力。政治上打破了原来贵族世袭的特权。
秦汉时期,有不少著名的官员和武将就是农民出身的。雇工劳动在当时也很流行,不少编户齐民因生活窘迫,为人雇佣。如秦末农民起义的领袖陈涉,就是佣耕出身。史书记载的西汉丞相匡衡,"好读书,从博士受诗。家贫,衡佣作以给食饮".东汉时的卫飒,"家贫好学,随师无粮,常傭以自给".除了我们上面谈到的自耕、佃耕和雇工劳动之外,当时还有奴隶劳动,作用也不可低估,总之,两汉时期社会经济成份复杂,与之相适应,各种劳动形式也都相随并存。
两汉时期的普通农民,被国家称为"编户齐民".齐民,即是言他们的身份无贵贱之分都受郡县管理。编户齐民规定了农民自由民的身份。自由农民作为编户齐民,在政治上可以享受二十等爵的待遇。

二十等爵制度由秦国商鞅开创,原为奖励军功,汉承秦制,设立了从最低的公士一级到最高级彻侯的二十等爵制,爵级越高,身份和利益就越大,到了关内侯、彻侯这些最高爵级,往往只有那些极少的声势显赫的大官僚贵族才能得到,普通农民一般只获有最低的几个等级。尽管如此,两汉普通农民能与官吏一起置身于二十等爵制之下,当时也有一些高官达贵正是由平民布衣身份而封侯拜相,这充分说明了两汉平民的自由民身份,两汉国家并未堵塞普通农民政治上的仕进之途,为官为民并没有天然的殊途,社会内部流动是很活跃的。
从农民与国家的经济关系来看,两汉国家的统治是以编户齐民为基础,编户民对国家有租税徭役负担。田租是向占有土地的农民征收,一般是三十税一或十五税一,每人还要交纳算赋或口赋。汉代成年男子一生还要服兵役2年,包括到边塞当戌卒。两汉政府执行与民休息的政策,注重减轻农民负担,但当时农民仍难免受封建国家的压榨,遇上战事而被征发者处境尤惨,像汉武帝连年对外用兵,"天下苦其劳","租及六畜,民力屈,财用竭",老百姓不堪其负,"至于生子辄杀".西汉时,晁错给文帝的上疏中说:"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繇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这段话是对两汉农民生活状况的一般概括,5口之家的说法也可从两汉人口登录中得到验证。

有人根据东汉8次人口登记的数字,将总人口除以总户数,所得每户平均数也是5口左右。又据梁方仲对两汉户口、垦田的研究,两汉每家农户平均占地70亩左右,人均占地14亩左右。这和前面晁错所言"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相距不远。大约两汉农民每家占地百亩的也相当多,可与富裕农民之列。湖北江陵凤凰山十号汉墓出土的竹简具体记载了当地农民占地情况,在19家农户中,每户最多占地54亩,最少占8亩,各户平均占地24.6亩,每人平均占地5亩左右,全属小土地占有者,每家所占土地极其微薄有限。两汉农民中像这种情况者估计要占相当高比例。
当时农民中也有土地买卖发生,现代考古发现一批记录土地交易的汉代"买地券",证明了汉代土地私有和土地买卖的普遍存在,不同于史书文献中记载豪民兼并土地动辄百顷、千顷,买地券所载的土地数量不过几亩或几十亩。

像《曹仲成买地铅券》讲曹仲成用九千钱买地六亩,《王未卿买地券》讲王未卿买田三亩,《房桃枝买地铅券》则讲两个妇女之间买卖一亩地之事,表明这些土地买卖都是农民之间进行,极有可能属于调余补缺的性质。
小土地经营,5口之家及土地私有和买卖的存在——这些两汉农民的经济特点,是传统社会中农民经济的共性反映,它极易生存延续。两汉时期的文景之治、光武中兴都是小农经济繁荣之时,但这种繁荣本身又有不稳定一面,自然灾害、官吏征榨、地主兼并、人口压力等都会使小农经济落入破产凋弊之地,这种两重性贯穿整个两汉小农经济发展历程的始终。


2.城市经济和工商业
两汉社会的构成,可视为乡村和城市两个部分。在农村社会这个大舞台之上,城市作为政治中心和经济中心发挥着极其关键的作用。试从交换经济、工商业和商人、货币等几方面来说明两汉经济的进步。
(1)交换经济的发展
《史记.货殖列传》用大量篇幅记载了当时交换经济的大发展,商品货币关系的重要性给司马迁留下深刻印象。他说当时人们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司马迁还将农工虞商视为民众衣食之源,不可或缺。
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公元前的汉帝国在经济上可分为四个区域:西部,包括陕西、甘肃、四川一带,产材竹、縠  、旄、玉石;东部,今河北南部、山东、江苏北部等地,产鱼盐漆丝;长江以南出产柟梓、姜、桂、金、锡、连(铝)、丹砂、犀、瑇瑁、珠矶、齿(象牙)、皮革;北方,今山西北部、河北北部以北,产马、牛、羊、旃裘、筋、角等。

而就全国而言,"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大大小小的城市在商品交换中充当了流通中心的作用。

长安是西汉的都城,它所在的,"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长安城是当时首屈一指的商业都市,交通便利,是西北、巴蜀与内地交易的枢纽,又是对西域通商的中心。长安城规模宏大,比当时西方的罗马城大3倍以上,方圆有60里长,设有12道门,建设合理先进。长安的工商业集中在东市和西市两个区域,规模很大,政府设立官署管理,市是封闭的,市门的开闭也由政府规定,商人必须有市籍,纳市租。其它城邑也都执行类似的管理市的规定。

《史记.货殖列传》列举了包括长安在内的19个大都会,极言其繁华兴盛,这些都会里还有洛阳、临淄、邯郸、宛、成都、寿春、吴、番禺、江陵、陶:

洛阳——中原地区的商业中心

东贾齐鲁,南贾梁楚,自周朝以来就是有名的都市。《汉书.地理志》讲,这里人们爱经商,富人受尊敬,穷人被贱视。
临淄——山东地区的最大城市。

汉武帝时,临淄人口有10万户,市租上千金之多,"人众殷富,巨于长安".山东出产鱼、盐、漆、布、帛,特别是纺织品,风行全国。
邯郸——战国时赵国旧都,

北通燕涿,南有郑卫,是黄河以北的最大商业中心城市。
宛——今南阳,

地处汉水、长江、淮水三水路与关中往来孔道上,有" 商遍天下,富冠海内之称,是南北方贸易的枢纽。
成都——巴蜀广汉出产盐、铁、布、竹、木等物,与西南边疆诸族贸易,自西汉后期,成为中国西南部最大的商业中心城市。

以上五个城市,到西汉末期被并称为五都会,而江陵、寿春、番禺(今广州)等,都是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其中番禺,还是海外贸易的大都会。
从全国城市分布来看,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都市的分布也不平衡,北方的大城市要多于南方,且大多数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在这一地区初步形成了城市网络,这也是在当时黄河中下游地区经济最发达的重要反映。

(2)工商业
古代工业都属手工业,即使有采矿、冶铁等规模宏大的行业,配有必须的机械加以辅助,手工劳动仍在那里发挥主要作用。两汉手工业,从组织类型上可划为官营手工业和民营手工业两种。官营手工业由政府投资,官吏管理,享有某些行业垄断之权,规模盛大,人数众多,力量之雄厚远远超过私营手工业。

制盐和冶铁两业是汉代官营手工业中最发达的部门。西汉开国之初,承袭秦朝政策,允许盐铁私营。盐是人们生活必需,铁更是关系到生产和军事的命脉,汉武帝时为解决财政困难,加强国家对经济的控制,决定施行盐铁专营,严禁民间铸铁、煮盐。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在地方上设的盐官,分布于26个郡、国,共32处,主要在渤海、黄海之滨和内地产盐之处,如内地河东郡安邑县出产池盐,蜀郡临邛县出产井盐,巨鹿郡堂阳县出产碱制盐,皆设有盐官。滨海之地,如辽西的海阳、辽东的平郭、会稽的海盐、南海的番禺、苍梧的高要,也都设立了盐官。盐官雇贫民,发给煮盐的工具,计工给值。

冶铁业方面,汉武帝在全国各处设立了铁官,连不出铁的郡也设小铁官,销毁旧铁改铸新器物。各地铁官统由中央的大司农委派铁市长、丞专管其事,又据《汉书.地理志》所载,全国设铁官之地共44处,都是有铁矿之处或冶铁业、铁器制造业比较发达的地方,如南阳郡的宛,自战国以来就是以炼钢出名的地方,因而也设有铁官。铁官组织本身,设有铁官长及铁官丞负责,其下有吏、卒、徒等人服役,卒是服徭役的更卒,徒则是服苦役的犯罪刑徒。

每一铁官的所辖人数,能稽考的有200多人。山东滕县发现的汉代冶铁和锻铁石刻画像,每一铁官有鼓风炉80座,每座以13人计,则一大作坊应有工人1千多人。河南巩县和南阳也曾发现规模巨大的西汉铁官所属的冶铁作坊遗址,巩县遗址中发现矿石加工工场一处,各式冶炼炉、熔炉、锻炉共20座,还有藏铁坑、配料池、铸造坑等,以及各式各样的冶炼器材和产品,燃料有木柴、原煤和煤饼3种。南阳遗址发现了17座半地穴式的炼炉,炼炉由门、火膛、炉床和烟囱4个部分组成。这两处冶铁遗址的考古发现说明了汉代冶铁的技术水平。冶铁作坊与原料产地相结合,冶炼工序集中,从开采矿石到锻炼铁器已全部使用铁制工具,都使用鼓风装置,掌握了高温冶炼的技术。西汉冶铁技术水平已走在当时世界前列,虽然没有具体数字,但两汉人均钢铁产量要远高于春秋战国时代,铁器在当时社会经济生活也越来越普遍,考古发现已经证明,西汉已开始大量生产铁制兵器和铁制生活用具。到西汉末年,铁制的日常生活用具已经普遍存在于南北各地。
铸钱业也是手工业的重要部门。汉武帝推行五铢钱后,规定钱币统归上林三官铸造,由水衡都尉管理,铸钱业自此成为国营垄断的特殊部门。从铜材的来源到铜钱的翻模铸造,都有专门管理。铸钱首先要有充足的铜料,炼铜的工人每年在10万以上。制作时还需要不少精致的钱范,费工颇多,即使比较普通的陶钱范,要做成1块至少须要3个月,多则6个月。

  制盐、冶铁和铸钱是两汉官营手工业的3 大支柱,也是汉帝国利益的攸关所在。盐、铁两业均是社会上获利最大的生产部门,铸钱业更可以执一国货币交换的中枢。西汉成立之初,没有盐铁、铸钱之禁,民间可以私营,汉武帝将上述3个部门垄断国营后,国库大为充实。史载此时战争征伐、修制兵械、朝廷赏赐等费用都以亿万计,皆由中央的大司农负担,为汉武帝时帝国的对外扩张提供了充实的财政基础。盐铁等国营经济的迅猛扩张,也带来一些问题,主要是管理和效率方面:盐铁国营的规模巨大,人数众多,管理不便,官吏中谋私利者很多,疏于提高产品质量;官产的盐价钱要贵于往昔私营所产之盐;鼓铸的铁器农具,不合规式,农民不乐使用,铁官就强迫百姓购买。

制盐、冶铁和铸钱三大产业之外,两汉政府还拥有不少官营手工业部门,主要归少府管理。这些部门有纺织、漆器、铜器、陶器、舟车制造、玉石、纸墨笔砚、木器、竹器、草编、度量衡器、兵器等。纺织业规模不小,临淄和襄邑都设有大规模的官营手工业作坊,长安也设有东西织室,官营作坊的织工常常达到数千人,每年开支几万万钱,生产各种名贵的锦、绣、縠、纱等,当时已使用提花机,这是纺织技术的一大成就。汉朝皇室在蜀、广汉设工官制造漆器、金银器,这些器物十分贵重,专供宫廷使角和馈赠,其中制成一件漆器要经过很多道工序,经百人之手,可以想见分工精细到什么程度。
两汉官营手工业的发达,对后代有很深影响,后来的中央集权王朝,如唐朝、元朝、明朝,都建有规模庞大、工匠众多的官府手工业,因此官营手工业的发达还可看成中国经济史中一大特色。官营手工业的庞大成熟,应该说与中国集权统一国家形成早(秦汉时期即已形成)、官僚制度发达有直接关系。国家不待市场成熟到分配社会产品之时,就直接借助行政力量来组织资源和生产,这种由国家或王权来支配经济的情形在古代东西方是很普遍的,但中国特殊之处在于其规模庞大而且经久不衰。官营手工业主要是满足宫廷需要和国家行政、军事的需要,不以商品生产为目的,是一种封闭性很强的产品经济模式,对社会生产的发展究竟是利多抑或弊多,还应深入研究。

两汉民营手工业大都资本微弱,规模狭小,成分以小手工业者居多,不能以独立的部门出现。像民间纺织业主要是农民家庭手工业,未从农业分离,产品多半是麻布、葛布和普通绢帛之类,用以自给,很少投入市场。城市中从事商品生产的手工业者,其手工业资本往往不能和商业资本脱离,甚至依附于商业资本的运行。
民间工商业里,首以盐、铁、铸钱这三业最兴盛。蜀郡卓氏招徕贫民开铁矿,冶铸铁器,成为巨富,此外还有临邛程氏、宛之孔氏、曹之邴氏都是以冶铁致富。咸阳齐是有名的盐商,齐人刁间使用奴仆"逐渔盐商贾之利……起富数千万".两汉实行国营政策后,三大业即转向衰落。工商业另一种是专门从事贩运贸易,贱买贵卖。汉初师氏有几百辆车子,买卖遍及天下郡国,在洛阳又有几条街的产业,可见师氏既是行商又是坐商;宣曲任氏则以囤积居奇而闻名;还有些商人是依靠种植和贩运经济作物和农林特产而致富。史载:"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以南、河济之间千树荻,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各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巵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高利贷是商业中较特殊的一行,时人谓高利贷者为"子钱家".无盐氏是当时最有名的高利贷商,曾为西汉列侯封君筹措军费。农民当时也颇受高利贷的盘剥,利息高达十分之四、五,甚至一倍。东汉时,"富商大贾,多放钱货",高利贷一直活跃到汉末。

在当时人看来,大商家和小工商业者有明显的区别,"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史记.货殖列传》列举了种种称得上大商家的资产标准:通邑大都的商人,每年卖酒一千瓮者,卖醋、酱一千缸者,或有船一千丈,有马车一百乘,有牛车一千辆,有漆器一千件,有铜器一千钧,有帛、絮、细布一千钧,有染色帛一千匹,有白厚布、皮革一千石,有狐貂皮一千张,有羊羔皮一千石,都称得上大富商。
海外贸易也是工商业的一个组成部分。秦汉时期,中国中央集权的统一局面为对外关系的发展提供了空前有利的条件,海外交通和海外贸易的发展就始于两汉时期。公元前138 年到前126 年,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沟通了汉朝同中亚、西亚各国的联系,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等都遣使来访问和贸易,汉朝人民和中亚、西亚各国人民共同开创了由中国通往西亚、中亚再到大秦(罗马帝国)的丝绸之路,中外商人将中国的丝和丝织品运往西方,也将中亚一带所产的毛布、毛毡运入中国。此外,还有汗血马等动物以及石榴、胡麻(芝麻)、胡桃(核桃)、胡豆(蚕豆)、胡罗卜、大蒜、王瓜、葡萄等植物传入。除了陆上丝绸之路外,还有和南方邻海诸国的海上交通和贸易往来,海外交通的重要都会是番禺,船舶由合浦郡徐闻县出发,大约可到达马来半岛、斯里兰卡和印度。公元166年,罗马的商人冒充罗马皇帝的使臣出使东汉,就是从海路经日南(今越南北部)到达中国的。

(3)货币
春秋战国之际,各国都自铸钱币,像齐国的刀币,赵国的布,楚国的蚁鼻钱,币制十分紊乱,秦朝统一六国后,规定货币为两等:黄金称上币,重一镒(20两);铜钱称下币,重半两。汉朝继承秦制,货币有黄金和铜钱两种,其换算比值为,1斤黄金值钱1万。铜钱的单位是钱,如几十钱、几百钱,直到万为进制。
货币是当时社会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媒介,《史记.平准书》和《汉书.食货志》里都有大量篇幅讲述货币的流通和影响,货币问题贯穿了两汉王朝的始终。西汉初年,社会经济还未从战乱中恢复过来,币制紊乱,有仿秦半两所制铜钱,又有三铢、四铢钱,民间私铸钱币的情形也很猖獗。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下令废行以前钱币,改用五铢钱,此后又将五铢钱的铸行权收归中央,由上林三官专理,西汉的货币制度才彻底规范统一。西汉末年王莽篡政之后,几次推行币制改革,先是铸造大钱,一枚即值五铢5000枚,后又废行五铢钱,创立了由黄金、龟宝、布货、贝货、泉货组成的6类28品的货币制度。几年之间,币制屡更,而又混乱无章,完全不切合实际,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加速了财政危机和通货膨胀,民间交易退步到用布帛金粟相交换的地步。东汉建立后,政府再次恢复了五铢钱的货币地位,直到汉亡。

五铢钱是古代中国比较先进的货币。它大小轻重适中,每枚约重4公分,和罗马钱币第纳留斯轻重相类,钱币的正面和反面都有外郭,不易磨损和冒仿。从汉武帝铸行五铢钱之后,五铢钱就取得中国主要流通货币的地位,长达700多年,是中国历史上流通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钱币。直至唐初改行通宝,仍继承了五铢钱的许多优点。

汉代货币制度的发达,是以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前提和基础,反过来又推动了商品经济的更大发展。货币经济已渗透到两汉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层次,两汉政府财政和赋税收入中货币成为主要项目,百官薪俸、皇室赏赐、买爵赎罪等都用钱来支付。

3.两汉经济中的奴隶

(1)奴隶的来源和身份

两汉是以自耕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社会,但社会上同时存在着大量的奴隶,有着完全不同于自由民的身份,直到东汉后期,奴隶的存在仍很普遍,遍及社会各处。两汉有这么多的奴隶,维持了几百年的奴隶制度,首先要有充足的奴隶来源,两汉社会中的奴隶是从哪里产生的呢.

两汉奴隶的来源,概括起来讲,主要有5种:战俘、罪犯、因债务而出卖、掠劫、奴隶的子女。战俘、掠劫都是两汉社会之外的人口充当奴隶,罪犯、债务奴则是社会内部犯罪或债务破产之人。奴隶的子女还是奴隶。战俘渠道是:把战争的俘虏作为奴隶,这是西周春秋以来的传统,汉代对外战争不少,规模很大,战俘为奴的数量应该不少,像汉与匈奴连年作战,俘虏匈奴人数不少,是要用作奴隶的。《汉书.金日c 传》即云金日c 本是匈奴休屠王太子,与母亲、弟弟都在汉朝宫中作奴婢。

罪犯为奴是汉代刑法中的规定。汉律继承了秦律中的连坐之法和收孥之法,规定"罪人妻子没为奴婢,黥面".尽管史载西汉文帝废除了"收律相坐法",但实际上并未能执行,收孥法依然存在。汉景帝时吴楚七国之乱,罪人的家属即没入为官奴隶,直到三国曹魏时仍引汉律收孥法来处置罪犯家属。连坐收孥法之外,汉律还有犯罪之人罚做苦役的规定,《汉旧仪》云:"凡有罪各尽其刑。男髡钳如城旦,城旦者治城也;女为舂,舂者治米也,皆作五岁。完,四岁。鬼薪,三岁。鬼薪者,男当为祠祀鬼神,伐山之薪蒸也;女为白粲者,以为祠祀择未也,皆作三岁。罪为司寇,司寇男备守,女为作如司寇,皆作二岁。男为戌罚作,女为厚作,皆一岁到三月。"内中所言的髡钳、完刑、鬼薪、白粲、司寇、罚,都是罚做苦役的刑名,这些苦役犯人统称为徒。汉代的徒,与奴隶没有根本区别,和奴婢一起劳动,两者主要区别在为奴期限,奴是终身为奴,徒有定期,前面言及的城旦作五岁、完四岁、鬼薪和白粲三岁等,就是言其作奴的期限,期限一满即可恢复为自由民,因此两汉的徒,可视为一种特殊的官奴隶。
战俘作奴,除少量赏赐给私人外,都是在皇室和官府劳动,也属官奴隶。
两汉官奴隶究竟有多少,迄无具体数字。《后汉书》说王莽时,因铸私钱而没入为官奴婢、到锺官作工的有80万人之多,这只是私铸钱币一项,则当时全国各级政府所控制的官奴隶的总数要大大超过这个数字。

贫民因债务、穷困而卖身为奴之事在两汉司空见惯。农民受官府租税压迫、地主地租榨取、商人高利贷盘剥,无计生存,被迫出卖儿女和自身为奴。

两汉政府官员中奏疏时常谈到,以为是一大社会问题。两汉王朝,从高祖刘邦,到西汉末和新莽时期,都反复下诏赦免"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东汉的光武帝下了7次诏令释放那些自由民沦为奴婢之人,但汉末仲长统说,东汉的豪人之室,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说明两汉时期,自由民破产为奴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而且东汉比西汉更为严重。两汉豪室巨富拥有的奴婢,动辄成百上千,这些都是私属的奴隶,不可能得自战俘和囚徒,应该主要来自贫民卖身为奴这个途径。文献中也记载有官奴婢转卖给私人,但这不是主要途径。

掠劫异族人为奴主要在边境地区,内地即使有,也是兵荒马乱的战争时期。《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巴蜀四周出产,列有"笮马、笮僮、旄牛",僰僮是西南较原始的少数民族,这里与牛马等并列为商品,显然是将这些人掠劫之后作奴婢买卖。

奴隶不仅本身为奴,其子女也是奴隶。奴隶子女,汉代称为"奴产子",像西汉战将卫青即是奴产子,其母卫媪是奴婢,所以卫青一直作奴婢为人牧羊,直到卫青之姊为武帝所幸才跻身朝中。

《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法律答问》有许多关于奴律的问答,象奴隶偷盗主人财物及告发主人等事,其执法都反映出奴隶不平等的身份地位,尤其是对奴隶主而言。奴隶主可以自由买卖、赠送奴隶,汉初贾谊就谈到当时的奴隶买卖市场:"今民卖僮者,为之绣衣丝履,编诸缘,内之闲中。"史书中记载赏赐奴婢的事情很多,汉宣帝赏赐霍光的奴婢有170人之多,汉相陈平一次就送陆贾"奴婢百人,车马五十乘,钱五百万".奴隶被任意买卖、赏赐,可见其没有人身自由,被视为主人财产。此外,官奴隶中的徒,一旦被判充役,其原有爵位即被取消,《居延汉简》中此类记载很多,说明徒在刑期之内是不作自由民看待的。《居延汉简》和其它发掘所出汉简中有汉代政府关于居民人口、财产的登记簿书,其中明白地登录每家拥有的奴隶,并放在财产项中,与车马归在一起,这反映了当时奴隶是作奴隶主的财产看待的。

(2)奴隶经济

两汉奴隶数量众多,奴隶经济相当发达,许多经济部门都使用奴隶劳动,我们可从政府和社会两方面看看奴隶经济的情况。
两汉政府拥有的官奴隶相当多,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宫殿、陵墓和城池的工程建设;戌边屯田等国防事务;盐铁、铸钱等手工业及采矿业;耕种官田;服侍、杂使等生活服务。两汉时期由国家组织的工程建设非常繁多,宫殿、陵寝、城池,乃至修桥开路,都征调奴隶。史书明确记载,西汉诸帝中景帝阳陵、宣帝杜陵、成帝初陵,都有徒修作,现在遗存的东汉徒葬墓砖是为埋葬死去的修陵工徒所制,其记载各徒的籍贯,遍及关中、中原、齐鲁、江南各地,由此可见东汉征发徒来修陵的情形。西汉曾征发诸王、列侯之徒2万人修治长安城。昭帝元凤年间,又征募天下的徒筑辽东玄莬城,这些是用徒修城的明证。《盐铁论.水旱篇》说及当时县官使用徒缮治道、桥,《隶释》卷四载《蜀郡太守何君阁道碑》云,蜀郡太守为造尊楗阁用工1198日,历时3年之久,全是使用徒。汉代永平六年(公元63年)开通关中通四川的褒余道,道长258 里,为修筑此道,征用广汉、蜀郡、巴郡徒2 ,690人,总计用工766 ,800多人,历时1年以上,徒劳作辛苦,可想而知。

两汉时期的官奴隶广泛用于国防、军事。汉武帝时征伐南粤,分兵4路,基本上以罪人充兵,后来伐益州昆明、征大宛和匈奴,都使用奴隶。宣帝时征西羌,征发了三辅中都官的弛刑徒,王莽征讨匈奴,募集了天下囚徒30万之多,这些说明两汉时期一直有以刑徒从军打仗的传统。西汉文帝时,晁错上疏建议将罪人及奂徒复作(刑徒奴婢)和私家为求赎罪或拜爵而输给官府的奴隶发配到边塞,文帝采纳执行。两汉守边屯田的奴隶很多,《居延汉简》、《敦煌汉简》都有具体记载。两汉在边塞屯田很成功,势力一直扩张到今西北的新疆一带,这与奴隶经济大有关系。

汉朝官手工业大多使用刑徒和奴隶劳动。汉代盐铁、铸钱等诸业,都大量使用奴隶劳动,元帝时,贡禹上疏言:"今汉家铸钱及诸铁官皆置吏卒徒,攻山取铜铁,一发功十万人已上。"汉代主管徒奴的官署,在西汉是司隶校尉、宗正、少府、水衡都尉,在东汉是司隶校尉和将作大匠,这些官属同时管理着两汉的官手工业,这些各门各类的官府手工业很少有不用奴隶和工徒的。

官奴隶也用来养马、耕田。武帝时杨可告缗,没收商人财物以亿计,奴婢上千万,没收的土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这些奴婢即用来耕种官田,饲养皇室诸苑的狗马禽兽。汉初政府在西北边疆地区设立36所马苑,用官奴婢3万人养马30万匹,平均1个奴隶要养10匹马。
私家奴隶的使用十分广泛。王褒《僮约》所写是家内奴隶,要从事种种繁杂的家务劳动,包括修理工具、打扫庭院、种植菜蔬、喂养家畜、上市购物等。工商业中也有使用奴隶的记载,像大商人刁间用奴隶做生意,巴蜀大铁商卓氏有僮千人。农业方面使用奴隶劳动的情况也有文献史料。《后汉书.樊宏传》说樊宏课役僮隶,财利岁倍,占地有300多顷。《三国志》记载杨顒劝说诸葛亮时,引用俗语"奴执耕稼,婢典炊口".此时离汉未远,这种情形也应是两汉奴婢的写真。更足征信的对湖北江陵凤凰山汉墓的考古发现,墓中《遗册》记有:"田者男女各四人,大奴大婢各四人".文中的大奴大婢和其它家内奴隶分开而列,是专门用来从事农业劳动的。

总之,两汉社会奴隶参与到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奴隶经济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何兹全先生曾对两汉社会奴隶的数量加以估计,认为汉代十分之二三的民户拥有奴隶,平均每家有两个奴隶,则汉代奴隶总数约为40 多万到600多万。这个数字相当于两汉5千多万编户齐民的1 10,这个比例不是很高,但也不低,因此对两汉社会的影响不应低估。


4.财政和赋税
汉帝国人口众多,规模宏大,其组织结构自然较为复杂。西方学者以为,公元前2世纪中国即已出现中央集权的统一的汉帝国,是一个奇迹。所以两汉社会经济史中,两汉国家是怎样从经济上加以组织,实为一个关键问题,而财政、赋税制度与此密切相关,因为前者是国家经济关系的集中体现,后者则深刻反映出政府经济职能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1)财政制度
两汉财政组织的一大特点,是国家财政与君主私人财政之区别。《汉书.食货志》称:"天下既定,……上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殷周时代,国家是贵族政体,各自为政,国家收入和君主私人收入混在一起。秦汉以来,随着官僚政体的出现、国家机构的发达,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活动就日益发达重要,同时汉朝正处在这种新财政体制的确立时期,皇帝不仅是一国政治的最高权威,而且依旧是最大的封建主,所以还保持着私家财政这一特色,两汉财政更因此成了上述两种系统相混合的过渡体制。

就两汉皇室财政而言,其专门管理机构是少府。皇室财政有专属的、不归国家掌握的收入,主要是山川河泽之税、市税、口赋、苑囿池籞的收入、公田收入等几种。战国秦汉时期正是中国土地私有制度逐步确立和发展时期,土地私有关系正在扩张,但毕竟不能全面取代旧有土地制度,而且因为地广人稀、土地资源不是特别稀缺,所以社会存在着大量的公有地,尤其是山林川泽,这些在当时名义上视为皇帝个人所有,山川的出产都归皇室,民间若樵采渔牧,要向少府纳税。山川出产矿物,两汉政府正是在这一基础之上确立起盐铁专营垄断的制度,来排挤民间经济。皇室财政的收入主要用于君主私人消费,包括膳食、被服、器物、舆马、医药、戏乐等日常开支和对臣下的赏赐等,不包括宫殿园陵这些土木工程的费用。

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有:田租、算赋;更赋;算緡、算车船等工商税;盐铁专卖和榷酤、均输所得;出卖爵级所得等。其中盐铁专卖前面已有详述,榷酤是对酒类实行专卖,均输是指官府将各地贡纳的实物由专门机构管理,贱买贵卖,以平抑物价,谋取市利。租、赋,后面还要谈及。总之,汉代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对民间的税收,官营经济如盐铁、榷酤也是重要来源。
两汉财政支出,主要有官吏俸禄、土木和祭祀之费、国防开支等。军费开支浩大,两汉王朝屡次对外用兵,常常使国库虚耗,民力穷竭,对经济发展危害很大。
两汉财政总的收入规模及帝室、国家收入的比例多少,我们只能从古文献中挖掘到一些零星材料,西汉末年的王嘉和桓谭都讲到这个问题。据王嘉说,汉元帝时中央财政有四十万万钱,而皇室收入合水衡、少府之钱有四十三万万多;桓谭说汉代国家财政收入有四十余万万,而少府收入有八十三万万。上述数字,恐怕不全适用于整个汉代财政,但无论如何,帝室财政规模之大应是无庸置疑。


(2)税收制度
两汉时期已有规模庞大的财政体制,因而其国力强盛、向外发展也就不乏基础。作为两汉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税收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对中国古代经济制度的发展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租是针对两汉农业生产和农民征收的田赋。税率一般是十五税一,也有三十税一,按耕地的收获量计量征取实物。算赋、口赋是人头税,算赋是对15岁至56岁的成年男女征纳,每人120钱,口赋是对7岁以上的幼年儿童征纳,每人交23钱。汉代税制有重赋轻租之特色,赋的收入数额是租的一两倍,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田租、算赋和口赋之外,汉代编户齐民还要服徭役或交代役钱,即力役之征。汉律规定,凡23岁至56岁的成年男子,除一生中要服2年兵役之外,还得每人每年在郡县服役1月,若不愿服役或身体有残疾,则按规定交纳代役钱三百,即为更赋。更赋类近于人头税,且每年必征,数额不在算赋之下。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两汉税收中,按人口征纳的赋税要比按田亩征收的赋税重要。除田租外,两汉其它赋税一般都以货币交纳,所以两汉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是钱币而非实物,这称得上两汉财政收入的一大特色,也反映出货币经济的发达。
为了保证税收的完纳,汉朝政府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立了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中央有大司农掌管钱谷币帛,还有专门的赋税机构"算府".基层设有"循算使者"、"啬夫"、"乡佐"等职,专门执掌赋税的征收。每年纳税都有规定好的时间,按时开征,并且要验核各家的人口、资产,严防偷漏。
现存汉简中就有征收算赋的簿记文书,登录内容详尽具体,足以说明汉代税收体系的发达。
从基层征收上来的赋税,由各郡国管理汇总,再向中央上调或申报。郡国设有管理财政、赋税的专门官员,叫上计吏,负责向中央申报财赋情况,这种上计制度确保了中央政府对财政和税收的有力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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