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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读《樊山政书》,里面都是清代进士樊增祥为官时批复的文牍。
其中一条《批白河县文童彭金鳌呈词》很有意思,隐藏了大量的信息,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官民勾结“吃绝户”的情况。
控诉者名叫彭金鳌,是陕西白河县的一名文童,也就是童生。
彭金鳌单亲家庭,和母亲相依为命。小时候体弱多病,很像活不长的样子,这让母亲黄氏非常忧虑。如果孩子真的长不大,那么自己未来的凄惨景象也就可想而知了。至于究竟有多凄惨,从本文中也可见一斑。正在她凄凉万端时,老天竟然把一个健康孩子送上门来——其族弟彭贵玉的媳妇死了,留下个孩子彭金魁。
彭贵玉说他不大会养孩子,还得在外面干活。这边孩子没了娘,可怜得很。那边当娘的怕没孩子,很是可怜。一下就对上了,索性让孩子认黄氏为娘,黄氏把彭金魁养大,彭金魁往后给黄氏养老。
黄氏考虑一番,认为非常可行。
这样做,一般来说没什么错,可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她没有意识到,和彭贵玉这样的人是不能沾边的,一旦沾边,就落入了他的圈套。
等认了彭金魁为儿子,“(彭)贵玉旋即占其房屋”,吃起了绝户。
人家明摆着就是这么设计的,谁也说不出个别的道理来:
试问,彭金魁的亲爹是谁?
彭贵玉。
彭金魁的娘是谁?
黄氏。
儿子有没有和爹别居的道理?
没有。
于是,彭贵玉自然会搬儿子那边去,好让儿子照顾自己。
黄氏不嫌臊得慌吗?
只好躲。
就这一躲,彭贵玉只好把黄氏的房子给占了。
黄氏也并不是完全糊涂,整条逻辑链,只有一处是可以更改的,那就是她可以不再当彭金魁的娘。她立即告官,要求退嗣。
这件事反悔可以,确实要付出代价。于是“令黄氏分给租课十七石”“金魁带业归宗”。黄氏认罚17石粮捐出去,彭金魁则可带着自己的所有财产回到自己的家里去。
到手的财产没了,彭贵玉、彭金魁能不急吗?
急,但没必要。
坏人总是很勤恳的,做事情总是贵在坚持。
这件事发生在光绪十四年,已经由县里定了案,不许双方再找事。
然而,打定主意“吃绝户”彭贵玉父子,又怎么肯善罢甘休呢?
之所以后来几年没闹什么动静,是因为吃绝户也是有基本法的,是要讲道理,讲策略的。
他们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终于,八年后,黄氏去世了。彭贵玉等待的时机来了,黄氏去世,相当于没了人证,她留下更加温驯的儿子彭金鳌,而他这个当叔叔的,就一纸诉状,将侄子彭金鳌告上了法庭。非说彭金魁才是黄氏的儿子,彭金鳌不是,反诬彭金鳌独吞家产。如此控告三次,先后经过汪、胡两任县令审理,都没办成。因为人家两任县官都是依法从事,一看这就是个刁民,严厉驳斥了彭贵玉。
然而,等这位姓张的县令到任后,事情就有了变化。
这些年里,彭贵玉坚持控告。而这位张县令,从中发现了一个商机。
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咱老张不是知府,却是县令,身为县令,他鱼肉不了别人,只能鱼肉本县百姓。而本县穷鬼太多,最好挑有点肉的老实人下手。
他发现彭金鳌就很老实,彭贵玉不老实,如果与彭贵玉结成联盟,敲诈彭金鳌,快快乐乐地吃绝户,就能很快发家致富了。
到任后,他迅速摸清了本县的情况,了解了一些基本事实,决定先讹一讹彭金鳌,让彭金鳌捐钱。
让他捐600串——注意,是600串,不是600文。
彭金鳌是个很老实的人,这样莫名其妙的摊派,他还真打算交。结果交了200串,不交了。
这让张县令很生气,治了他“抗交”的罪名,关在牢房里。
可能很多朋友会问:张县为什么要派彭金鳌出捐?又怎样派他出捐?有合法性吗?
是有的,而且一石二鸟。
派彭金鳌出捐,不为别的,是为了讹钱。走程序的话,其实也好办。县里经常有摊派,派你头上就是跑不掉的。
明知彭金鳌不会全部认下,为什么还要派?
这就是事情的关键所在,因为一旦彭金鳌不打算交了,就能把他投监狱里。事情最终有罪无罪先不说,审理总要人在场吧?
张县令得了钱,彭贵玉也等到了他的机会。房屋真正的主人被抓进了监狱,他也就能光明正大地带着家人,将人家的房宅占为己有了。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樊增祥还是能理解的。毕竟小人贪婪无耻,属于常理,渣滓是没有下限的。只是,他很不理解张县令的判词。这个傻缺的行为艺术,让樊增祥在十个有九个“不准”的上诉中,找到了荒谬万分必须彻查的特例。
彭金鳌蹲大狱,是因为不交捐,然而张县令竟将彭金鳌断为“姓马”。
人家彭金鳌姓彭,是因为他爹姓彭,为何你突然让人家姓马?
难道黄氏跟姓马过日子了?不对啊,黄氏早就死了啊!
那么彭金鳌为何要姓马?
就因为张县爱马?
当然,你想让彭金鳌变成马金鳌,再判马金鳌不能继承彭家的财产,虽令人无语至极,但还是能勉强消化。
可张县接下来的骚操作,让樊增祥哽咽了——他还规定,让彭金鳌的妻子改姓彭……
让彭金鳌的媳妇姓彭……
樊增祥不禁陷入深思:
彭金鳌都38岁了,属于中老年人。你老兄断案,把人家彭金鳌逐出门户,勒令人家姓马,让人家媳妇姓彭。等于说让彭金鳌去当彭家的倒插门?
百思不得其解。
至此,已是荒谬至极,然而,不合情理的地方又出现了。
就算是倒插门,他也有财产权,不是吗?
然而张县令却勒令“马金鳌”带着媳妇“彭氏”滚出自己家,将其家产,一半分给彭贵玉,一半充公。
终于,忍无可忍的彭金鳌,将前后诸状写明,告到臬司。
臬司主官樊增祥让白河县写明情况,并将前后判断粘单递送,这才有了以上批复。
樊增祥认为,这一切,都摆明了是彭贵玉因“其嫂黄氏身故,弱侄易欺”,所以想方设法地谋夺人家的财产。张县令颟顸荒唐,勒捐混断,竟将人家财产“官民平分”。“争继者欺天夺嗣,问案者坐地分赃”,真是强盗作官,让良民有什么活路?
想来,这案子已经不是兴安府能治得了的了。即日起,立即在省里选派专员,速速前往白河县,将全部人证物证卷宗提回省里,由他本人亲自判断。彭金鳌改姓、家产充公等事缘由,由兴安府查问清楚详细禀复,不许拖延。
事情最终如何判处,没有下文,但多半是将财产归还给彭金鳌,惩治了彭贵玉,斥责了张县令。
可如果彭金鳌并不识字,不会告状,这件事是不是就这么定了?
答案是,是的。
黄氏至少还是有个儿子的,虽然少时体弱多病,却没有死掉,她也得以寿终正寝。
加上樊增祥有耐心看完全部卷宗,决定重审,算是不幸中最大的幸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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