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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诈骗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经济发展原因
春秋战国时期农业、私营手工业获得显著发展。这推动了商品交换的发展。从文献记载人们已经将商品交换于诈骗联系起来。
《孟子·滕文公上》:“从许子之道,则市贾不贰,国中无伪;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布帛长短同,则贾相若;麻缕丝絮轻重同,则贾相若;五谷多寡同,则贾相若;屦大小同,则贾相若。”
译文:“如果顺从许子的学说,市价就不会不同,国都里就没有欺诈行为。即使让身高五尺的孩子到市集去,也没有人欺骗他。布匹和丝织品,长短相同价钱就相同;麻线和丝絮,轻重相同价钱就相同;五谷粮食,数量相同价钱就相同;鞋子,大小相同价钱就相同。”
随着民事交往活动的增多基于逐利的考虑,人们会采取诈骗在内的各种手段以达到目的,这里诈骗产生的直接原因。而这种诈骗行为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对社会风气起导向作用。也会对诈骗行为和发展起推动作用。但是关于记载民间的诈骗活动非常少,可能跟古代重农ying商的政策有关。
在文化方面,传统血缘关系缺失,王朝礼乐崩坏。
春秋至战国这个风云激荡的时代,王室衰微,政权下移,血缘纽带的松弛使得宗法制逐渐势弱,竞争的加剧使人 们在社会的变革中感受到巨大的生存压力,以道德立国的文化传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春秋贵族“言必行,行必果"的诚信之风到了战国时代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官僚为了谋富贵,争权位而不惜诈伪无信的道德沦丧。这种从 诚信到诈伪的转变体现在面对社稷、职责以及他人之时,道德主体在立身行事上大相径庭的表现。
春秋社会是以家庭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贵族,大多数都是国王或 诸候的同姓或亲戚,有着不可割断的血缘关系,因此在他们的参政意识中,国的观念和家的观念有相当强的一致性, 这使他们对于国家政治有着更为自觉的关心和强烈的责任感,正是这种独特的出身,造就了忠于国家、社稷的贵族 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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