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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札记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唐代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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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札记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唐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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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的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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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2 12: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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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疆域图 - 图片来自网络
唐代政府组织
自汉代丞相的职权被削弱以后,政府的权力被皇室的内廷收缴。到了隋唐时期,皇帝又一次将权力交还给政府。与汉代不同,唐代的相权虽大,但是并不是将权力集丞相一人之身,而是将权力切割,分与几个机构,机构间彼此制衡。汉代的丞相是领袖制,唐代的丞相是委员制。
三省
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个独立政府机构。
唐代的官职分九个品级,其中一、二两个品级属于荣誉品级,只授予当朝元老,并不对等相应的权力。实际掌握权力,参与实际事务的官员,从三品开始册封。今年在影视剧中被大家熟知的唐初宰相狄仁杰,在职期间也只是三品官职。
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副长官称中书侍郎,以下设数人的中书舍人。中书省的工作就是替皇帝制定诏书,经皇帝允许后,下敕给门下省审核,最后由尚书省负责执行。
门下省长官称侍中,副长官称侍郎,以下设给事中。皇帝画敕(chì)的诏书,转交给门下省,由其负责审查。如果门下省反对此诏书,可以送还给中书省,让其重新拟制,即便是皇帝同意了也不行。此谓涂归。
尚书省长官称尚书令,副长官称左、右仆射(yè),尚书省下辖六部,左右仆射各领三部。尚书省不负责诏书的拟制和审核,只负责诏书的执行。
一道皇帝的诏令,需先有中书省制定,再由皇帝画敕准许,在经过门下省审核,最终才交给尚书省执行。所以一道诏令,需要皇帝画敕,还要有中书和门下两省的印,才可以执行。
唐代三省的权力集中起来,基本上等于汉代的丞相的权力。两者相比,唐代的机构设置效率上肯定不如汉代,但结构更加合理,不至于出现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政事堂
唐代政令的颁布流程相比汉代更加复杂,而且皇帝有时会面临敕令“涂归”的可能,对于皇帝来说就有些被动了。皇帝于是想了两个办法,一个就是设立政事堂,另一个俗称斜封墨敕。
政事堂就是由中书、门下两省举行的联席会议,政府每次下达敕令,先召开会议商议,有了结果再奏报皇帝。这样就避免了皇帝下敕被“涂归”的尴尬。除了门下和中书两省长官参加政事堂,尚书省的长官是没有资格参加政事堂联席会议的,除非尚书省官员被授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参知机务”的头衔才可以参加这种最高决策层的会议。能够参加政事堂的各省最高长官,在当时才被大家认为是宰相。和汉代相比,唐代的宰相不再是一个人了。
斜封墨敕其实是皇帝给自己留的一个后门,是唐代政治制度的一项陋习。皇帝有些时候想要做的事情遭到政事堂反对该怎么办呢?皇帝于是不经中书、门下两省,直接将诏书发给尚书省执行。为了区分正规的敕令,诏书的封袋改用斜着封装,而且不用朱笔而是用墨笔,用来暗示尚书省官员不要声张,悄悄执行。
唐代官员 - 图片来自网络
六部
我国古代最被现代所熟知的就属六部了。在唐代六部归属尚书省,由于唐太宗李世民曾经做过尚书省的最高长官尚书令,所以以后没有人再敢担任尚书令职务。于是尚书省的两个副长官左仆射和右仆射成为实际的最高长官。左仆射管辖吏部、户部和礼部;右仆射管辖兵部、刑部和工部。
地方政府
唐代的地方政府分为州-县两级,州相当于汉代的郡。不同的是,唐代州的数量要比汉代的郡多很多,有三百多个,增加了中央政府的管理难度。此外,州县按照户籍的数量,又分为上中下三等。
州长官称刺史,县长官称县令。此外,在汉代,州县除最高长官由中央任命,其余职务均由地方长官自己任命。到了唐代则不同,地方长官没有任命和调整下属职务的权力,这项权力收归中央政府。
唐代的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不及汉代。地方长官的权力被削减,不仅管辖的地域变小,更是无权任免下属。权力收归中央政府,好处是加强了中央政府的集权,但是也使人事任免丧失了灵活性。
御史台
汉代承担监察职责的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受丞相的管辖。到了唐代监察机构成为了一个独立的机构,称御史台。御史台分为左、右御史,左御史负责监察六部,中书和门下两省并不受其监察;右御史监察地方政府。 与汉代相似,对于地方政府的监察,中央会派遣御史巡查地方,称观察使。唐代为了便于观察使巡查地方,将全国划分为道,共计十个,类似于汉代的州。观察使的身份和职权大大的超过了汉代,可以凌驾于地方刺史之上,决定地方的事务。
拾遗、补阙也是御史的一种,“拾遗”的意思就是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捡起来,“补阙”就是拟补过失,都是在皇帝身边监督皇帝言行的。官职的品级虽然很低,但是由于能够与皇帝直接对话,也特别受其他官员的尊重。杜甫就曾经担任过拾遗这个官职。
节度使
后来观察使直接被长期留驻在地方,并被授予指挥军事、管理财政和人事任免的权力,这就使地方逐渐变成了藩镇,观察使也变成了节度使。在唐玄宗时期著名的安史之乱,就是因为地方节度使权力过大,实力膨胀得足以同中央政府抗衡,最终结束了唐代一百余年的盛世。中央政府失去了对地方的掌控能力,最终导致唐代的灭亡。这一点与东汉末年,州牧被授予重权而导致地方政权割据的情况非常相似。
唐代考试制度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政府对选举制度进行了改良,推行九品中正制。之所以说是改良,是因为此项制度仍然以地方推荐作为基础。改进的地方有两方面,其一是被举荐的人,由担任“中正”的官员按照九个品级登记入册,再根据等级决定任用;其二是考察的范围扩大至在任官员,在任官员的升黜并不由吏部考核,也不是其上级官员评定,权力归于中正官。
这项制度在当今广受诟病,其实曹魏时期的陈群在提出这项制度的时候,也是针对时局的一剂良药,我们现在一味的贬低,甚至认为陈群在搞阴谋,也的确言过其实。
人才的选举,古今中外存在两个原则,一是从众,二是从贤。我国秦汉时期的察举制和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都属于从众原则,即大家如果觉得好那就是好。西方的普选制度也是遵从这一原则。自唐代以后,选举的原则发生了改变,科举制度实际是采取了从贤的原则,大家觉得好并不算数,考得好才是真的好。
唐代诗人 - 图片来自网络
科举制
在唐代国家开放入仕的大门,设置考试制度。所有身家清白的人都可以参加考试,择优录取。何为身家清白?这里排除了两类百姓,即商和工。在当时,人们认为工和商是为私家服务的,所以他们不可以入仕为官。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的限制了。
选举的过程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参加统一的考试,如果考中就是进士及第,成为储备官员。至于实际分发任用前,还要经过各部的进一步考核。各部考试的内容是不同的,比如礼部侧重才学,吏部侧重干练。
既要考试选举,也要分科考核,此谓科举。
唐代经济制度
租佣调制
唐代的税赋制度沿袭了南北朝时期的办法,分为租、佣、调三个部分。
先说租,即田租。国家将土地租给百姓,每年按照四十税一的比例收取地租,壮丁年满六十以后,土地收归政府,此谓均田制。类似于以前的井田制,有别于汉代的授田与百姓,允许土地买卖的政策。
再说佣,即劳役。唐代规定,每个壮丁每年需服劳役二十天,相比汉代的三十天要减轻很多。
最后说调,它是指各地向中央贡输土产,主要是丝织品和麻织品。
至于汉代时期的人口税和盐铁税,在唐代是不征收的。租佣调制的要旨是保障百姓最低的生活需要。有田才需要交租,有壮丁才需要服劳役,有了家庭才需要贡输土产,也就是先给你承担赋税的基础,再收取你的赋税,已经足够人性化了。在汉代,哪怕是乞丐也是要缴纳人口税的。
帐籍制
帐籍制是一套人口和户籍的管理。是保障租佣调制推行的基础,也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人从出生至成年,直至老死,都要登记入册,称为户口册。户口册一式三份,一份存于县,一份存于州,一份存于户部。每年一造帐,三年一造籍,称为一比。州县留存五比,户部留存三比,每年户部根据帐籍制定税赋定额,财政以量入为出作为原则。唐代初期,国力能够强势,此项制度贡献极大。
但是随着唐代的国力快速提升,再加上帐籍制度所涉工作极为繁巨,后来这项工作就开始有些懈怠。开始是出现一点纰漏,后来漏洞越来越大,长期积累,最终使得帐籍所载与实际情况差别越来越大,加上随后爆发了历史上著名的安史之乱,数年的战乱,百姓流离,两项制度最终无力再推行。
两税制
由于租佣调制度和帐籍制度荒废,自唐德宗开始(安史之乱结束约二十年后),开始施行两税制,因此项税赋制度每年需在春秋两次征收而得名。在两税制下,土地不再租给百姓,并且允许自由买卖,由此一部分百姓失去了基本的生存保障,土地兼并现象又开始愈演愈烈。两税制还有一个弊端,就是政府不再遵行以前的量入为出的原则,而是根据政府的财政需要,将税额摊派给地方,就是说政府需要多少就要摊派多少。不仅如此,每年地方应缴纳的赋税是固定的,而地方人口户籍增减时,需要承担的税赋并没有改变。所以人口出现流失的州县,留下的人口还要承担比以前更重的税赋;而人口流入的县,税赋反倒减轻了,这样就出现了穷则愈穷,富则愈富的现象,社会动荡就更加难以避免了。
唐代兵役制度
府兵制
汉代的兵役制度是全民皆兵的制度,每个壮丁,三年耕种、一年服兵役。这种兵役制度使国家保持了数量庞大的军队,但平日的训练水平差,军队的战斗力并不强悍。
唐代的兵役制度沿用南北朝时期的北周政权的制度。国家根据需要,在全国各地需要驻军的地方设置了一个新的行政区域,称为折冲府,府设长官称折冲校尉。政府从各州县征集富裕的家庭迁徙至府,并分配给土地,家中壮丁成为府中的士兵,这就是府兵的由来。
当然这种征兵全凭自愿,并非强制。吸引百姓迁徙的,是入府的家庭从此不必缴纳任何税赋。府分大小,大府屯兵一千二百人,中府八百,小府六百。全国此类折冲府大约有六百至八百个,总计下来可养兵五十万以上。
府兵平日耕种,国家有事则自备武器、马匹、装备和费用,不需国家承担任何开销,而士兵自备武器装备,自然不敢有丝毫马虎,否则上了战场吃亏的可是自己。
唐代骑兵装备 - 图片来自网络
此外,国家设置十六卫,每卫有一名大将军。大将军不参与政事,如遇国家有战事,从十六卫中选派将军,由其统领府兵作战。战事结束,将军归卫,府兵回府,避免军队势力膨胀。
唐代的府兵制为其培养了一支战斗力强悍的军队,而且国家除了划拨出一些土地之外,再不用承担军费开支。唐玄宗时期,在中亚与同样处于鼎盛时期的阿拉伯帝国进行的那场怛(dá)罗斯战役,可见唐军实力有多强劲。
但是这样的一项制度,最终如帐籍制度一样,也是因为后来的松懈而最终被荒废。首先,唐代建立一百多年以后,由于国家长期没有战事,官僚集团开始征调府兵充当劳役,加重了府兵的负担,也使其丧失了荣誉感;其次,在战争中官兵获得的勋荣渐渐地不再被政府重视,使得通过战功获得的特权逐渐丧失;再次,边疆的营官为了侵取府兵自带的财物,刻意迫害府兵生命,导致府兵不愿戍边、开始逃亡、不听从调遣。后来,政府不得不弃府兵而在各地设置节度使,并赋予节度使军权、政权和财权,最终导致地方割据,国家也由此灭亡。
唐代得失检讨
在政府组织上,唐代结束了此前从汉代开始的三公九卿制,开创了三省六部制;在考试选举上,结束了乡举里选的察举制,开创了科举制;在税赋上,结束了田租、劳役、上贡分项征收制度,开创了单一税收制;在兵役上,结束了全民义务兵制,开创了自愿参军的府兵制。以上四点,唐代的政治制度无疑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唐代的灭亡,并非制度本身出现了问题,而是制度的执行方面没有做到始终如一。面对国家的强盛,最高统治者和官僚集团并没有做到居安思危,防微杜渐,致使各项制度荒废。安史之乱以后,唐德宗虽然有意重振帝国的荣光,但是他面对的是国家基础的破坏和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挠,而不得不采取妥协的办法。
唐代灭亡以后,中国的历史如何演变,这已经与唐代奉行的政治制度无关。相比同时期的欧洲,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就没有出现如罗马一样强大的帝国。在中国,唐代以后仍然出现了强大的宋、明、清,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笔者的历史意见
笔者仍然试图从皇权、相权和民权的角度,来反思唐代的制度。任何一项制度,如果不能保证这三方力量的平衡,都是无法长久的。
在政府组织上,在唐代皇帝终于还是将本该属于政府的权力交给了宰相,避免了收回权力以后,皇帝自己又无暇管理的局面。就像现代的企业,代表皇权的董事长如果事无巨细,那也一样不见得能够产生好的效果,他只需思考战略、管好人事、管好财务就可以了。而企业的日常管理,完全可以交给代表相权的、以总经理为首的管理层去做。
在选举上,唐代剥夺了官僚集团和士族豪强对选举的垄断,将此相权一部分分给了民权。拓宽了入仕的通道,开辟了普民百姓摆脱底层、向上进取的途径。在三方权力中,民权自始至终都是最弱势的一方,历朝历代也往往会侵害他们的权力。这一点,放之古今中外都是如此。
在赋税上,唐朝建立之初,能够顾及普民百姓的权力,比较大限度的将权力和利益向百姓倾斜。国家财政量入为出,不给百姓增加负担。但是到了后期,统治者和官僚集团自毁长城,财政政策以量出为入作为原则,而且方法简单粗暴,最终的结局也着实让人惋惜。
最后说兵役,府兵制显然是三方共赢的局面。国家提供一部分土地,就不用再承担国防开始;百姓加入府兵,也不再负担租佣调的税赋,战时为兵,闲时为民。各方各安其业,各行其事。
综上,唐代已经有了一套非常好的政治制度,其立朝后的一百多年的繁荣,也足以印证了这一点。唐代的问题不是出在制度上,而是出在制度的执行上,这一点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和下面的官僚集团都难逃罪责。
而这也似乎是中国历代政治制度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未完待续)
【笔者声明:本文是一篇读书笔记,文中的内容主要是对作者书中阐述内容的总结,另外也加入了笔者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想法。文中表达的观点,绝非学术观点,在一些问题上也会与史实有偏差。在这里真诚的接受读者提出的批评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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