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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货币史:第2章“两汉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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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0 12: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二节  货币的购买力

①楚汉战争所引起的货币减重
货币购买力是指货币与商品及劳务的相对关系。所以购买力的变动,不一定是由于货币本身的原因,商品和劳务的因素,同样也可以影响货币的购买力。研究中国货币购买力的变动的历史,专从货币下手是不够的,一定要研究各代的生产力和生产状况,以及对于生产运销的各种阻碍的因素。
楚汉相争,双方各拥大兵;八年之间,七十余战,死伤几百万。生产因破坏而减少,固不消说;剩下的一点物资,也得不到适当的分配。比如最重要的粮食,由于双方有意阻绝对方的粮道,使得问题更加严重。项羽攻入咸阳的时候,大肆屠戮,一切财货都搬走,宫室则加以烧毁。所以刘邦只得到一座空城。难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了。
汉初货币的减重包括黄金和铜钱两种。黄金一金由一镒减成一斤,减轻了百分之二十。然而黄金不是减重的重点,因为黄金不是通行的购买手段,也不是官俸的支付手段。减重主要是通过铜钱。铜钱的减重,如果根据官方的标准,由秦半两减成吕后二年的八铢半两,是减轻三分之一。但民间所铸的半两,未必有八铢重;有些小半两,文字制作酷似秦半两的,重量在一公分以下,即一铢左右,可能是汉初民间所铸的,若以这种半两为标准,那就是减成十二分之一了。史书说,米价涨到一石五千、一万,马价涨到一匹百金。
钱币的成色也有减低的现象。当时似乎法定以铜和锡来铸钱,民间私铸有意杂以铅铁。但也不能把成色好的钱看作官铸,成色低的钱都看作私铸。中国古代的货币贬值,重点是在减重,减低成色是次要的。
②武帝时匈奴战争所引起的货币贬值
武帝即位后所行的三铢钱,对文帝的四铢半两来说,是减重百分之二十五。大概民间仍旧使用四铢半两,因三铢一时供应不继,不能废半两,所以五年后废三铢恢复铸半两。实际上三铢钱遗留下来的不多。当时摩钱取铜的事盛行,使钱币更加轻薄,而物价腾贵。
自元光二年同匈奴正式决裂后,情形就不同了。每年都有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开支必然很大,尤其是元狩二三年间,霍去病等人率骑兵去陇西,前后杀敌三万多人,受降四万多人。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张汤就以用度不足为理由,请发行白金皮币。他说是由于山东的水灾,把七十二万五千贫民由关东迁徙到西北去。这当然也是一件异常耗费的事,但不是唯一的原因。战争也是重要的原因。缗钱税也是这时候开征的,因为夏天卫青、霍去病又各将五万骑和步兵几十万人远征匈奴。皮币限于诸侯朝觐时用,发行数目大概不多,也不能算是真正的货币。货币贬值主要是通过白金。
白金中的龙币重八两,值三千,每两合三百七十五个钱,这种作价已经是过高,因为当时银价每两最多值一百二十五文。但白金的缺点还不止此。白金是银锡合金,而当时并没有规定成色,所以锡的成分是可以任意伸缩的,对于盗铸者是一种极大的引诱。这和早于武帝几百年的吕底亚所发行的淡金(金银合金)币是一样的性质。最巧的是他们也称之为白金,那种白金的成色也没有规定,普通黄金占百分之七十五,其余为银,但有些只有百分之五的黄金。最初大家以为淡金是另外一种金属,所以少有盗铸,后来发现是合金,就加以人工的贬值了。汉武帝时的白金,大家都知道是合金,作价既那样高,自然会有贬值的事。
法家的货币理论和后代的货币国定说很接近。他们否认货币本身的价值,以为它的价值是帝王、政府或法律所赋予的,或由习惯而生的,是不变的。但中国当时的名目论者,目的是反对私铸,是想把货币发行权统一在政府手中,同汉初的自由放任主义相反。
③王莽时的货币贬值
在谈到王莽实行通货贬值之前,我们可以总括一下西汉末年的货币流通情况。史书说,自武帝元狩五年到平帝元始中,一百二十年间,总共铸了二百八十亿万余枚五铢钱,所谓亿万,如果当作万万看,则每年平均铸造二亿三千万枚以上。在西汉末年,无疑还有许多私铸和半两钱在流通。即使我们把私铸和半两钱除外,或作为退藏的货币,也还有价值二百八十万斤或七十一万六千八百公斤黄金的货币在流通,当时还有约七十万斤的黄金,也发挥货币的某些职能。这是一个庞大的数目。这个数目充分说明当时货币经济的发达。
王莽第一次货币改革  王莽发行三种新的货币,第一是大泉五十,第二是栔刀五百,第三是一刀平五千,普通称为错刀或金错刀。大泉重十二铢,等于当时流通的五铢钱的二点四倍,但作价等于五铢的五十倍,等于贬值成二十分之一以下。这种钱的作用在于剥削小生产者的物资和劳动。栔刀重十六七公分,一枚当五铢钱五百枚,等于贬值成一百二三十分之一。错刀连所嵌错的一点点黄金在内,重二十八九公分,一枚当五铢钱五千枚,等于贬值成七百一十分之一以下(不计黄金)。这两种钱的作用,在于掠夺当时的中产人家和富家,主要是用来搜括全国的黄金,因为当时的金价是一斤万钱,两枚错刀或二十枚栔刀就可以收兑黄金一斤。与此同时,王莽还禁止人民私有黄金,这实际上就是宣布黄金国有,后来连代价也不给,所以两种刀币遗留下来的并不怎样多。
第二次币制改革,废止五铢和刀钱,改用大小泉,小泉是新发行的,重一铢,代替五铢。同时禁止人民挟带铜、炭,以防私铸。这第二次币制改革只能看作是第一次的继续或补充。刀币之所以废止,大概由于它们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国内的黄金已集中到国库去了。然而人民还是继续抵抗,他们不接受大小泉,坚持以五铢钱来交易,并且扬言大泉马上要废止。王莽于是定下很严酷的处罚办法:凡是使用五铢钱的,便放逐到边疆去。结果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人民至涕泣于市道”,自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因私铸而定罪不可胜数。人民既然无法自行维持一种稳定的币制,只得从事私铸谋生。在中国历史上,人民同统治阶级在货币制度上展开这样剧烈的斗争,还是少见的
第三次币制改革,实行那种极端繁杂的宝货币。这一次币制改革,作为一次货币贬值,并没有第一次币制改革那样严重;但是和第二次币制改革比起来,就可以说是进一步贬值了。贬值的重心在于布货体系,因为泉货的作价同以前的大小泉一样,只是在中间添了几个等级。布货的作价就高了,如果以小泉为标准,则小布重量等于小泉的十五倍,作价则等于小泉的一百倍;大布重量等于小泉的二十四倍,作价则等于小泉的一千倍。以二十四枚小泉的铜铸一枚大布,可以作一千枚小泉用,铸利在四十倍以上。这种铸利比第二次币制改革时要大十倍,通过这第三次币制改革所实行的货币贬值,比第二次币制改革的贬值要大十倍;人民在第三次币制改革后所受到的掠夺等于第二次币制改革的十倍。所以在十种布币中,以大布铸造得最多,其他九种布都是少见的,比金错刀还少。
第四次币制改革,改铸货泉和货布。贷泉重五铢,值一,货布重二十五铢,值二十五。这次改制,可以说有相当的成绩,因为货泉和五铢的重量相等,差不多等于恢复了五铢,而货布贬值程度也比较轻微。所以这一次改制的目的在于稳定币制,挽回人心。实际上这算是王莽治下最成功的货币,流通时间最久,遗留下来的也多。但因其他方面失却人心,而且几年后,匈奴又侵寇,至募囚徒和奴隶来作战,国内陷于混乱,“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奉禄”,“富者不得自保,贫者无以自存”。当时的米价,每石自二千到一万,甚至有时用黄金来交换,黄金一斤易粟一斛,或一斗或二升,就是照官价折算起来,每石粟也合得一万钱到几十万钱。不过那时恐怕已不是货币贬值的问题,而是物资缺乏的问题。因为当时民间一定已不用王莽的大额货币,而用旧日的五铢钱和王莽的货泉。货泉可能有减重的现象,但比起大额货币来,已不能算是严重的贬值了。更始二年(公元24年)刘玄发行的是五铢钱,但刘秀反而不用五铢,而用货泉。
④东汉的币值
(公元62年)粟价每石只要二十钱,低到西汉文景时的水平。永平十年和十二年只要三十钱。
(永元元年,即公元89年)当时的粟价每石约合一百五十文。
永初二年(公元108年)米谷踊贵。四年谷价每石曾涨到一万多钱。
兴平元年(公元194年)谷价一斛五十万,豆麦二十万。
建安二年,都中米价一斛,又到二万钱。
⑤两汉物价小结
西汉缣价大约四百钱一匹,素价加倍,八百一匹。《九章算术》中的缣素价格和这很接近。缣一丈有一百一十八钱多和一百二十八钱,一匹是四丈,约合五百钱。素一匹为六百二十五钱,布一匹自一百二十五到二百四十五钱,丝一斤自六七十钱到两三百钱。这些价格似乎比上面的粮价要晚一点,大概是以四铢半两或五铢计算的价格,和万钱一斤的金价同时。
东汉初年。主要是昭帝和宣帝时的资料。货币单位大体上相同,但物价前后也有差别。粟价每石自八十五钱到一百九十五钱,谷价每石三十五钱,大麦每石一百一十,小麦每石九十,黍每石一百五十。比起《九章算术》中的价格来,有显著的提高。这不一定是货币购买力的降低,可能是由于地区的不同。居延离中原比较远,粮价大概比较高。这时金价每斤应为万钱,小麦每公石值黄金八公分,合白银四十公分,罗马麦价不变,但货币单位减重了,所以中国麦价以黄金计算高于罗马,以白银计算则同罗马比较接近。
畜价却比较低,马一匹四千到五千五百,牛二千五百到三千,羊九百到一千。除羊价高于《九章算术》中的数字外,马和牛的价格几乎和《九章算术》中的价格完全相同。这也是由于地区关系。
衣料价格大概和西汉的正常价格接近。白素一匹自八百到一千,帛一匹三百二十五到八百,八梭布一匹自二百二十到二百九十。同《九章算术》中的价格比起来也差不多,可见绢帛价格因为出口关系,比较稳定。
两汉的粮价本来应当可以根据官俸的折发上看出来。两汉的官俸按等级以谷粟为标准,西汉时一部或全部用钱支付,东汉则固定为半钱半谷或半钱半粟。如果我们知道以谷粟表示的俸额和折发的钱数,就可以知道当时的粮价。可惜我们并没有那些资料,特别是关于西汉,连官俸的标准也不知道。《前汉书·百官公卿表》下颜师古所注的俸制,大概是东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所改定的俸制。西汉的俸制经过几次更动调整,但大体上千石以上的应当高于建武制,六百石以下的低于建武制。根据这一原则,也许可以探索一下西汉的俸制,至少是元帝前后的俸制。《前汉书·外戚传》中就叙述到当时宫女的等级,并同当时的官爵进行了比较。这些官位同颜师古所列举的级别比较,多丞相、上卿和八百石等级。汉简中也有一些关于官俸的资料,主要是低级官吏的官俸。但也不尽相符,大概时间有先后,而俸钱随粮价调整。有一简记昭帝元凤三年(公元前78年)百石的俸钱每月七百二十文。百石在东汉为每月十六斛,西汉若以十四斛计,则每斛谷合得五十一文,每公石米合得两百四十八文。这是昭帝时的价格。此外斗食每月钱九千,而侯史则有六百、六百七十和九百三种,侯史应当是斗食秩。斗食按照东汉建武制是每月十一斛,西汉若以十斛计,则每斛谷合得自六十钱到九十钱,每公石米合得自三百四十二文到四百二十二文。另有二百石塞尉一人,每月俸钱二千,二百石东汉每月为三十斛,西汉以二十七斛计,则每斛合得七十四文,一公石米合得二百五十九文。这也可以看作是昭宣时的米价。大概昭帝时的米价是每公石二三百钱,宣帝时每公石为三四百文。贡禹在元帝时任谏大夫,正是八百石,他每月实际领到的俸钱是九千二百,如果是根据八十五斛谷折算出来的,那么,一斛谷就合得一百零八文。后来他升为光禄大夫,秩二千石,俸钱每月一万二千,西汉的二千石应和东汉的比二千石差不多,但俸数应当高于东汉的比二千石,若以每月一百二十斛谷计,则一斛谷合得一百钱,这就是元帝时的谷价。所谓谷,恐怕不是稻谷,而是粟,粟是两汉的主要粮食。若以一斛粟作六斗米计,每公石米合得四百八十七文。此外如淳说,丞相、大司马、大将军俸钱每月六万,御史大夫四万。丞相应当是万石秩,东汉时为三百五十斛,西汉要高些,大概自四百到五百斛,每斛合得一百二十到一百五十;御史大夫是副相,或上卿,每月大概自三百到三百五十斛,每斛合得一百一十四到一百三十三。这可以看作是成帝哀帝时的谷价。折成米,每公石合得六七百文。
⑥三国时期的货币贬值
三国中,曹魏的经济是比较稳定的。但也不是没有货币问题。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就任丞相时,承继了董卓乱后的一个残破的局面:货币制度已经崩溃,生产也必定萎缩,人民过着实物经济的生活,以谷帛为交换手段,至少在京洛一带是这样。前一年曾北征乌丸,或许已感到实物经济的不方便,需要用钱。这一年打算率领大军南下进攻刘表和孙权,筹备工作更是要用货币,所以恢复了五铢的使用。赤壁之战,曹操动用了八十三万大军,不但曹操方面没有发生通货贬值的事,连孙权和刘备方面也不曾听说有什么货币方面的措施。大概在那次大战中,双方只是把现成的物资消耗了就结束,战争没有持续很久。后来刘备铸造直百五铢,对曹操政权下的经济似乎也没有什么影响。但文帝黄初二年(公元221年)即刘备称帝的那一年,蜀汉的货币又已减重。曹丕于十月再停用五铢。史书说是因为谷贵。然而历史上谷贵的时候很多,因谷贵而废止货币却少见。情况一定不是那样简单。当时从曹魏内部来看,货币数量一定不多,除非有私铸小钱,否则谷贵应当是由于天灾。从外部来看,当时蜀汉不但使用当百钱,而且这当百钱大概也已减重。如果魏蜀之间交通方便,按照货币流通规律,曹魏的五铢应当流向巴蜀,使曹魏境内的货币数量更加减少,物价只有下跌。不过当时两国的经济关系,可能并不密切,而且两国谅必各有各的价格体系,所以在货币上不致互相影响。停用货币的原因,大概是由于天灾使粮食缺乏而价格上涨,货币数量又不够,因而回复实物经济。这样过了六年。其间蜀汉的货币谅已继续贬值。到明帝太和元年(公元227年)又铸造五铢钱。再用钱币据说是由于民间作伪:把谷弄湿了,使其重,把绢织薄了,使其广。这就说明:以谷帛为交换手段,也可以贬值。也有人说,曹魏久不用钱,积累了巨万的钱币,所以恢复用钱。但改铸五铢的事也是符合曹叡的政策的。史称曹氏几代,以曹叡最为奢侈。即使一个封建统治者也不能在实物经济的条件下来安排他的奢侈生活,必须要借助于货币。但更铸五铢并不等于贬值,所以不一定是受了吴蜀的影响。大概由于蜀汉有重山之阻,孙吴也有三山之隔,钱币方面没有什么冲击。后来吴蜀的货币继续贬值,没有见到曹魏采取什么措施。实际上,史书说:自明帝改定五铢钱后,到晋代还通用。曹魏币制之所以比较稳定,有它的经济基础,这就是屯田和积谷的办法。曹操晓得“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所以极力提倡屯田。破黄巾之后,就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赤壁战后,曹操退守北方,不再轻举妄动。曹丕曹叡大体上能继行这种政策。曹芳时,采用邓艾开凿运河的计划,讲究水利,每年得五百万斛。因而币制没有动摇。而且当时虽已恢复使用货币,实物经济的成分还是浓厚,收入靠租谷,抚恤赈济也用谷。曹芳即位的时候,用御府的金银杂物百五十种、一千八百多斤,销镕以为军用,而不是用钱。钱币只见于赏赐。
蜀吴两国的情形就不同了。四川在汉末割据的时候,大概使用刘璋的五铢,可能还有大泉五十或太平百钱。所以诸葛亮说:“益州民殷国富,而不知存恤。”赤壁战后,刘备取得荆州,后来又向巴蜀发展,一定感到财政上的困难。有人说,刘备在荆州时,粟与金同价。他在攻打刘璋的时候,恐怕连军饷也发不出,所以才向士兵约定:城破时,府库的钱财由士兵们分享。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攻入成都,果然士兵们抛弃武器而取钱财,这对于刘备的政治野心是没有什么帮助的,因此刘巴才建议铸直百钱,大概就是直百五铢。这直百五铢的重量不过等于蜀五铢的三倍,作价则百倍,这就意味着:刘备以同样多的铜去换取民间三四十倍的物资和劳务,所以连帐钩也被搜括来铸钱。难怪史书说,“数月之间,府库充实”了。刘巴的建议不一定是他的创见,如果汉中方面已有人铸造太平百钱,那么,他只是劝刘备照做罢了。次年取得犍为,又在那里开炉大量铸造。
这一时期,蜀汉频年用兵。建安二十四年从曹操手中夺取汉中,荆州则被孙权所得。章武二年(公元222年)同孙吴战于夷陵,五六百里相持,水步军资,一时略尽。刘备死后,后主奢费。建兴三年(公元225年)同吴结盟,诸葛亮渡泸南征。五年进兵汉中。接着六出祁山,同司马懿进行了几年的战斗。疲敝的益州,怎样负担得起?四川是不产铜的,所以直百五铢的分量不断减轻,由八公分减成六公分,后来减到三公分以下。钱币的供应,似乎是靠犍为,因为细审各种直百五铢,以犍为的那种板别为最多。这就说明为什么后来钱背不再铸为字,因为犍为所铸的钱已不限于本地流通。犍为一带以矿产著名,大概也有铜矿。
孙吴的情形,比蜀汉要好一点。远在赤壁之战以前,就可能已从事铸钱。建安七年(公元202年)曹操要孙权以子为质,周瑜就说,吴国铸山为铜,煮海为盐。当时铸的钱可能是五铢,也可能是大泉五十,每枚重约四公分。建安二十四年吕蒙夺得荆州的时候,获得了荆州府库中的藏钱,其中除直百五铢之外,可能还有太平百钱。孙权赐给吕蒙的一亿钱,自然就是取自荆州库中的当百钱,所以史书说,“钱既太贵,徒有虚名”。后世钱币学家以为是指大泉五百,那是时代错误。当时大泉五百还没有铸造。其实赐钱一亿在西汉算不了什么,那时一次赏赐有到几十亿的,但三国时的财力不能同西汉盛时比。孙吴取得荆州的当百钱之后,他们就有当五十和当百两种大额钱币了。这时蜀汉的直百五铢和太平百钱,重量是约略相等的,都是六七公分。
孙吴在赤乌九年以后,还有三十四年的寿命。其间有没有货币流通呢?有些地区可能回复实物经济,以绢匹计算。但从全国说来,钱币应当还有流通。史称孙皓营建新宫,穷极伎巧,功役之费,以亿万计,这自然是以货币计算。天纪四年(公元280年)还有岁给钱五十万的事,可见货币没有废止。有人说,大泉二千和大泉五千是孙吴末年所铸,事实大概不是这样。大泉二千和大泉五千是在下令停用之前铸造的,由于这两种大泉出现于市面,使物价进一步上涨,弄得人心惶惶,政府才不得不下令停用,并收回已经发行出去的。也许赤乌九年下令收回的仅限于大泉二千和大泉五千。史书说:“计畀其直,勿有所枉。”但用什么去收回呢?用什么来计值呢?总不会是用实物吧。如果是用货币去收回,那就应当是用旧钱,包括汉五铢、大泉五十、直百五铢和太平百钱等。大泉二千和大泉五千因刚刚发出,大概大部分都送回政府,留在民间的也被输出或销镕改铸,所以后人少见。即使收回的对象是大泉五百和大泉当千,也肯定没有全部收回,而是和以前的旧钱并行。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东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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