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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货币史:第3章“晋到隋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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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2 22: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节  货币的制度

②金银
由晋到隋那三四百年间,金银的使用又比较盛行起来,特别是白银。这点大部分是受外国的影响,因为使用金银的地方,是以交广和河西为主。交广是中国海上贸易的集中地点,波斯等国人很多,他们是使用金银的。河西则为中国陆路贸易的大门,同拜占庭波斯等国的关系很密切。至于其余地方,则因国内币制混乱,所以容易接受金银。
金银在中国,从来没有完全失去其作为货币的资格。虽然自东汉以后,帝王用黄金作赐予的例子逐渐少了。但这种减少,并不等于金银的货币性有什么减退,金银所发挥的货币职能,基本上同两汉差不多,只有量的变化,没有质的变化。实际上,量的变化是表面的,帝王赐予少用金银,是因为金银流到私人手里去了,私人对黄金的使用、馈赠或储藏也许反而增加了,只是没有全面地反映在文献里。赐予用黄金的减少,更不是说,中国就没有黄金了,也不是说中国产金之地,已发掘净尽。后魏世宗延昌三年(公元514年)汉中还有金户千余家,常在汉水沙淘金,年终总输。所以金银是不断有生产的。金银不是消耗品,即使生产减少,它们的总量还是增加的。
中国的钱币在东汉即已减重。在六朝时,钱币减重的情形非常严重,钱币的购买力自然下跌。关于两晋时的货币流通情况,资料非常缺乏。当时曹魏五铢,数量谅也不多。蜀汉钱币必然继续流通;后来灭吴之后,吴钱自然也流通。这些大小轻重不同的钱,不应当平价流通,可能是以小钱为标准,大钱作价流通。小钱如蜀汉的直百、直一,还不到一公分重,等于西汉五铢的五分之一。如果一两万钱的金价,是以这种小钱为标准,那就更加容易理解了。这样一来,金价实际只涨成三倍八。西汉一斤万钱,金铜比价是一比一百三十;西晋一两万钱,金铜比价是一比五百。这里西晋一两是以十六公分计,小钱是以八公厘计。
《隋书·食货志》所载后周武帝保定年间(公元561—565年)河西诸郡用西域金银钱的事可以证明。《水经注》也提到罽宾的金银比中国多。不过当时丝的代价有多少流到中国来或保持在中国,那是还待研究的问题。因为中国也有各种高价的进口货,如玻璃等。虽然绢帛价格已上涨,但输入品价格也不小,一块玻璃镜索价百万贯,至倾国库当之尚不足。不过北朝黄金价格比较低,南齐的刘缵到北魏时就说北方金玉太贱,北朝政府自说是山川所出,但也许当时北朝的贸易是出超,南朝则是入超。而且北朝金价之低,只是比南朝低,不会比西汉低。
至于白银,在汉朝除武帝和王莽曾用作货币外,国内只用作一种宝藏手段。董卓死后,坞中珍藏除黄金二三万斤外,还有银八九万斤。魏晋以后,用银的例子渐多,金银往往并提。因为黄金既然供不应求,只好用白银来补充。
在西晋末年,已经有用白银表示物价的例子。晋愍帝建兴元年(公元313年)襄国大饥,谷二升值银一斤,肉一斤值银一两。这种情形可能也受了西域的影响。赵宋以前,银价比较高,因为中国的银矿,大概很贫乏。后魏世宗延昌三年(公元514年)登山有银矿发现。
金银的形式,最普通的是饼和铤。这时期的文献中关于金银饼的记载,不胜枚举。至于一饼的重量,大概没有一定的标准。也许以一饼一斤为普通,这是西汉麟趾金的遗制。铤是长方形的东西,多成条形,但也未必固定于某一种形式。金银铤的出现,至迟当在南北朝的时候。
两晋南北朝的金银,不但铸成饼和铤,而且铸成钱形。关于金钱最早的记载,是南朝齐梁间吕僧珍生子宋季雅送金钱一千枚的事。关于银钱最早的记载,是刘宋元嘉年间翻译的《过去现在因果经》所记五百弟子各以银钱一枚送给善慧的事。但这是外国的银币,同中国没有关系。关于中国式银钱的记载似乎以北魏高祖孝文帝之子汝南王悦散银钱的故事为最早。其他关于金银钱的记载还不少。这事已由发掘得到证明。近年六朝墓中曾出土两枚银五铢。藏家还有“天兴七年”金钱。这是中国货币史上一件有趣的事。
金银钱的铸造,不是根据政府的货币立法,因此我们不能说它们是货币制度中的构成因素。但它们的货币性,应不下于金银饼或金银铤,因为古籍中所记载金银钱的用途和铜钱的用途是一样的。汝南王散银钱是在散铜钱之后;宋季雅也是以金钱代铜钱送礼;金银钱只是比铜钱价值大。至少它们是宫廷中用的一种货币。后代有所谓样钱,比普通钱大,在宫廷流通,我们不能否认它们的货币性。北周前后,河西诸郡既使用外国金银币,本国铸造的许多金银钱,反而不能作价流通,那是不可想象的事。
③谷帛
谷帛在中国,是两种重要的支付工具。它们的货币性,各时代只有程度上的不同。当钱币缺乏的时候,或当币制太不统一的时候,或当货币购买力波动得太厉害的时候,谷帛的货币性马上增强。有时甚至于完全代替钱币的地位。这种事情,在外国也有过。
中国人是一个讲究实用的民族,西汉的理论家,已经一再说到金银和钱币的无用。几百千年来,中国人不知经过了多少次丧乱。战争、天灾和通货贬值,总是接连发生的。在这种时候,人民有钱买不到所需要的东西。他们所需要的东西,最重要的无过于谷帛。这两种实物作为货币,虽然有许多缺点,但在乱时,它们是人民所最愿意接受的东西,这是货币所最不可缺的一个条件。所以西汉元帝时,贡禹便主张废铸钱之官,代以谷帛。实际上西汉赏赐,除金钱外,也用缣帛。王莽末年,钱币不行,民间以布帛金粟来进行交易。到光武十六年才恢复五铢钱。东汉时布帛已渐取得支付工具的地位。
中国的布帛,历代都有定式,汉以后都是每幅阔二尺二寸,长四丈为匹。北魏仍遵用这定式,布帛每幅宽二尺二寸,长四十尺为一匹,六十尺为一端。其间曾一度发生粗制滥造的情形,所以在延兴三年(公元473年)颁令严格依照标准。
至于布帛的作价,汉以前大体上是一匹绢抵三匹布。两汉则两匹布抵一匹绢。南北朝以三匹布抵两匹绢。可见布的价格渐增。如果用铜钱来计算,则绢价也是渐渐增加的。在春秋战国时代,绢价每匹自一百二十五钱到一百五十钱,布价为其三分之一。西汉时最贵的白素为八百钱一匹,缣价约合素价的一半,当为四百,绢比缣又便宜约三分之一,每匹约合二百六十钱。东汉缣绢价格上涨,缣一匹为六百一十八,绢一匹当为四百上下。两晋时的绢价没有资料,但后赵的绢价很高。石勒时官价中绢每匹一千二百,下绢每匹八百;市价则中绢每匹卖到四千,下绢也要二千一匹。这不能代表东晋治下的绢价,只能代表动乱的北方在生产受阻的条件下的绢价。南北朝时情况逐渐改善。北魏绢价在天安、皇兴间(公元467年)因大旱曾卖到千钱一匹,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官禄准绢给钱,每匹折钱二百。永安二年(公元529年)因推行铜钱,向市场抛出官绢,每匹也只卖二百,私买则三百。南齐永明二年(公元484年)每匹也是三百。布价在南北朝也有下跌的倾向:宋武帝永初中(公元421年)官布为一千文,政府买价九百文。文帝元嘉十七年(公元440年)市价一匹六百,官受五百;永明二年一匹跌到百多钱,但四年户租收布,每匹准钱四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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