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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部官票简称官票。中国清代咸丰三年(1853年)发行的一种纸币,用以抵补财政支出,作为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军费。官票以银两为单位,亦有“银票”之称,分一两、三两、五两、十两、五十两五种。由于官票的面额较大,且不能兑现,发行后流通立即受阻,并迅速贬值。到咸丰十年(1860年),银票一两仅值钱二百余文,而实银则值钱六千文有余。咸丰末年(1861年)被清理停用。 [1]
户部官票和大清宝钞是迄今存世较多的清政府发行的纸币。它虽流通不到十年(咸丰三年到同治元年),但对我国纸币的发行和影响却很深远。
亦称银票、银钞。清末发行的票钞之一。是一种不兑现而强制通用的纸币。咸丰三年二月二十七日(1853.4.5)正式发行。票面印有“户部官票”四字,以银两为单位,额面种类计有:一两、三两、五两、十两、五十两。旋因无从兑取现银,市肆收者稀少。发行三年后,银票市价贬值到票面价值的30%,且愈加壅滞、贬值,银票市价仅当其票面价值的5%,几同废纸。十年二月户部奏准停发。同治七年三月(1868.4)停止收兑,宣布作废。共发行银票总数为九百七十八万一千二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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